我記得前男友學的是都市景觀設計。

當時我很羨慕他,因為對我而言,一個成品的展現,無論是什麼成品,都是令人值得驕傲的地方。

我的男人勢必要有能讓我崇拜、愛慕的地方。




我們曾經談過未來,縱然在他眼裡我就像是一個把生命跟時間只賣給公司跟朋友的女強人,眼裡除了權力以外,沒有別的。

就連我的朋友們,我也試圖把他們塑造成我的權勢帝國之一。




好累。

好累。

好累。




離開他之後,才發現。好累。

我並不愛他,但謝謝他丟下我一個人,所以讓我格外成長。

勢力或是權力,或是能否受到喜愛讚賞,就像石子投入湖裡,它會是漣漪,但不會永久。

所以,我認真仔細思考好久,用這將近一年的時間。我的靈魂他終於告訴我,我要的到底是什麼,原來很簡單,很單純。

我只想,我的男人為了我跟我們的小家庭,在鄉下偏遠的港口,聞得到海的味道,孩子個個曬成漂亮的古銅色,在他為我親手蓋的小屋裡,每天我研究應該煮什麼菜,替孩子跟老公洗衣打掃,黃昏時候在家門口哼著說著小調故事,每天告訴他們我好愛你們。

因為人生很短,也許幾十年,每天都說一次我愛你也不夠用,哪怕你明天就離我而去,生老病死,我也要你記住我最後一次說的是我愛你。

他也許以寫書維生,也許我們開了間小小的麵包店舖。我們並不富有,但擁有彼此。我不再以掌權為人生樂趣,我也不再把朋友的一切認為是我應該努力的部分,我的男人,跟我。還有我們的小家庭。



通常不熟我的人都會以為我很多話,而且天生就是丑角。其實我根本很討厭跟人相處,我痛恨所謂都市群體生活,什麼小團體什麼你爭我奪,讓我看在眼裡只覺得就像鐵籠裡的黑猩猩,外表靈長類,舉足卻跟個禽獸沒什麼兩樣。

從前的我也是現在的我討厭的那個我,看著一群人演出一齣很老套的戲碼,我審視自己,但願他們的靈魂,除了僅僅為了這短短人生做爭鬥以外,還能夠有更多豐富而且美麗的地方。

台北很小,台灣很小,亞洲很小,世界依然是那麼小。

遑論人類,塵埃都不如,在眾生中。

我想念我的烏托邦。親愛的,親愛的。





帶我去,我的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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